学校采用绩点评估方法,反映学生掌握课程知识的程度和能力,评价学生学习的质和量。
1.成绩与绩点的对应关系
59分以下为0绩点,60分为1.0,100分为5.0,61分至100分按每分0.1绩点递增。
2.五级制与百分制、绩点的对应关系如下规定。
五级制 | 优秀 | 良好 | 中等 | 及格 | 不及格 |
对应百分制 | 95 | 85 | 75 | 65 | 0 |
对应绩点 | 4.5 | 3.5 | 2.5 | 1.5 | 0 |
百分制对应五级制 | 90-100 | 80-89 | 70-79 | 60-69 | 60以下 |
3.学分绩点、平均绩点按下述规则计算
课程学分绩点 =课程绩点×课程学分
总学分绩点= Σ(课程学分绩点)
平均学分绩点=
4.平均学分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重要指标,是评奖评优的主要依据。